律师服务网

联系电话

保单的现金价值和保险金在离婚诉讼中的认定以及分割

标签:

发布作者:梁清华            发布时间:2020-11-06 15:19:59       阅读:0
      梁清华 律师
 
 
 
 
投保时间 保费来源 投保人 受益人 保单现金价值性质/离婚分割
婚后 共同 夫/妻 夫/妻 共同财产/要分割
婚后 个人 男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前 个人 子女 男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后 共同 第三人 夫/妻 第三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后 个人 第三人 夫/妻 第三人财产/不予分割
婚后 共同 夫/妻 第三人 若第三人为子女不可分可能性很大
 
 
 
  投保时间 保险类型 保险金类型 保险金受益人 保险金性质
结婚前 意外险或健康险 伤残或者疾病保险金 夫或妻 个人财产
结婚后 意外险或健康险 伤残或者疾病保险金 夫或妻 个人财产
结婚前 意外险或健康险 死亡保险金 夫或妻 个人财产
结婚后 意外险或健康险 死亡保险金 夫或妻 个人财产
结婚前 终身寿/定期寿 身故保险金 夫或妻 个人财产
结婚后 终身寿/定期寿 身故保险金 夫或妻 个人财产
结婚后 年金险 生存年金 夫或妻 共同财产
结婚前 年金险 生存年金 夫或妻 依法理推定为个人财产
 
 
注:梁清华律师根据薛晶所受课程整理所得,在此对薛律师表示感谢。
 
上一篇:《婚姻法》第38条探望权的司法实操 下一篇:返回列表

我们的信条匡扶正义 勤勉尽责 诚信服务

咨询留言你想的,我们都懂。

  • 看不清楚,点击刷新
  • 返回首页
    微信咨询

    扫一扫微信咨询
    王光辉律师

    微信咨询

    扫一扫微信咨询
    梁清华律师

    QQ咨询
    QQ咨询
    电话咨询
    王律师:15098122880
    梁律师:1346522548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