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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30 14:18:33 阅读:792009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我所王光辉律师接受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邀请,参加了由国家法官学院、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和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在北京联合举办的第九届“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
随着我国经济开发的力度不断加大,由开发和建设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问题越来越引起国家和公众的关注,由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引起的纠纷也日显突出。这不仅直接影响到我国的社会稳定,而且还危及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由于环境法是门新兴的学科,在我国发展较晚,且具有跨学科、跨专业、行政管理和市场运作都很强的特征,所以,律师系统的接受环境法律的教育和培训就显得异常重要。国家法官学院、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和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联合举办的“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为与会人员创建了一个参与环境法律事业、探讨环境法律问题、研究环境纠纷解决中的疑难问题、推进中国环境法治建设的交流园地。
研习班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环境保护部、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等从事环境立法、环境执法、环境司法和环境法研究与教学的专家、学者授课。同时,还邀请了美国知名法官、律师和日本律师介绍和交流各自国家环境诉讼案件的审理和办案经验。
王光辉律师,学习结束,考核合格,由国家法官学院、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颁发了结业证书。